2021年度岳阳市云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本级)部门决算
来源:云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2-09-16 21:04   浏览量:1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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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岳阳市云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本级)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岳阳市云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本级)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战略、产业政策、改革方案、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城市建设工作。参与城建计划的编制和城建重点项目库的建设;负责对中心城区市政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程管理,对中心城区单个项目投资在一定规模以上的其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的监管;负责组织实施由政府投资的非经营性公用建设项目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组织协调实施城市综合开发和旧城改造工作。

(三)承担村镇建设指导管理责任。负责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小城镇建设,参与小城镇发展经费、计划编制及管理;参与村镇建设规划的编制和评审;指导重点镇建设;指导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利用;负责对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近代建筑的保护管理;负责指导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村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

(四)承担人民防空工作。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区人民防空发展规划和人防工程、通信警报建设规划;指导和监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中落实人民防空工作要求;负责全区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与管理;负责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审批工作;负责制订全区防空袭方案、人口疏散计划;负责全区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与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全区防空防灾警报鸣放工作;负责全区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征缴、使用,并管理全区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

(五)承担建筑市场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和合同备案,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和消防验收备案;负责全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负责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有关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标准;负责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全区建筑市场行政执法工作,查处区域内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涉及本系统、本行业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负责全区建设行业企业的资质审核和管理;负责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和执业资格管理。

(六)承担全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监督管理;负责全区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施工图审查、消防设计审查验收。

(七)承担推进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和建筑节能工作。拟订全区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和发展散装水泥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建筑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工作。

(八)承担城镇排水及污水处理监督管理责任。负责编制城镇生活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专项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城区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和排水许可管理;负责城区排水设施、污水及污泥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维护的监督管理;负责排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监督指导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和运行管理。

(九)参与全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项目申报工作,参与全区廉租住房、公共租凭住房、安置房工程建设和城市棚户区改造的组织实施,负责投资建设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收缴、维修和物业管理等工作。

(十)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关于职责分工。关于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区住建局(区人防办)负责建立城市市政公用设施项目库制度,负责新建项目审批后竣工验收移交前的监督管理。区城管局负责编制并监督实施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维护计划,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相关审批、质量、安全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公用设施竣工验收移交后的运行管理和日常维护维修。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岳阳市云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根据编办核定,我局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政工人事股)、政策法规股、城镇建设股、人民防空综合股、建筑市场管理股(行政审批股)、质量安全管理股、财务审计股等7个股室,另设有二级单位:建筑质量安全服务中心、城建项目事务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事务中心、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事务中心、有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5个单位。

决算单位构成。

岳阳市云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建筑质量安全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事务中心、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事务中心、有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4个单位(城建项目事务中心未单独核算)。

第二部分 岳阳市云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岳阳市云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0666.24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364.01万元,增长719.07%。主要原因是中央投入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0666.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310.99万元,占68.5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55.24万元,占31.4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0666.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20.24万元,占40.5%;项目支出6345.99万元,占59.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0666.24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364.01万元,增长719.07%。主要原因是中央投入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310.9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8.54%。与2020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283万元,增长611.02%,主要原因是中央投入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310.9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国防(类)支出17.11万元,占0.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7.55万元,占0.51%;卫生健康(类)支出6.23万元,占0.09%;节能环保(类)支出953万元,占13.04%;城乡社区(类)支出1879.87万元,占25.71%;住房保障(类)支出4417.23万元,占60.4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310.99万元,支出决算为7,310.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人民防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1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国防(类)支出支出为中途追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7.09万元,支出决算为15.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2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途追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07万元,支出决算为1.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01万元,支出决算为1.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6.23万元,支出决算为6.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5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途追加。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72.32万元,支出决算为362.4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途追加。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途追加。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途追加。

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5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途追加。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417.2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增加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24.1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47.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3876.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与上年相比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3355.24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31.46%。比上年增加1124.54%,本年支出3355.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1.46%。比上年增加1124.54%,基本支出96.05万元,比上年减少64.95%,项目支出3259.19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76.2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92.48万元。下降2.33%,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无会议费开支。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6.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6.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6.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本部门整体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4575.29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7.94万元,项目支出4314.59万元。

整体支出绩效情况为:2021年度,全年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效,受到了区委区政府的表彰。局党组班子被评为全区优秀领导班子,争资争项、脱贫攻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进入全区先进先列对照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自我评分,我们认为自评分为99分,整体来说做到较好。主要表现在:1、加强单位职能建设,提高单位履职水平和能力;2、加强预决算公开力度,严控三公经费;3、合理高效利用资金,使资金广泛服务于全区社会经济发展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国防支出(类):国防支出由直接国防支出和间接国防支出两部分组成。直接国防支出,是指国家预算中的国防支出,主要包括军事人员的经费与训练费、武器装备和军事活动器材的购置费、军事工程设施的建筑费、军事活动经费、军事科学研究与试验经费、军事院校教育经费等; 间接国防支出,是指包括在国家预算其他科目中具有国防性质的支出内容,如西方发达国家政府预算中的国际事务支出、宇宙航行及其技术支出、战略与关键物资的储备支出、退伍军人的福利与服务支出、国防公路系统支出、国债利息支出等。在这些支出中,有的直接具有国防支出的性质,有的直接或间接对国家安全发挥作用,有的被立法机构认为是国家安全所必需的,有的则是过去战争或军事开支的延续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是指用于节能环保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专用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上述科目中未包括的资本性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21年度岳阳市云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本级)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