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岳阳市云溪区水利局部门决算
来源:云溪区水利局   2022-09-16 21:16   浏览量:1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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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岳阳市云溪区水利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岳阳市云溪区水利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区水利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区委关于水利工作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区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

(六)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七)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指导江河湖泊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承担河(湖)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八)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九)负责水土保持工作。

(十)指导农村水利工作。

(十一)指导协调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区域流域水事纠纷,负责辖区内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等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监管。

(十二)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拟订水利行业的地方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

(十四)统一管理区库区移民服务中心。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区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岳阳市云溪区水利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

1、办公室(法规审批股);

2、水利工程规划建设股;

3、水资源管理股(对外使用区节约用水办公室名称);

4、运行管理与监督股;

5、河湖管理股;

6、政工人事股;

7、财务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

岳阳市云溪区水利局单位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含岳阳市云溪区水旱灾害防御事务中心、岳阳市云溪区河长制工作站、岳阳市云溪区水政监察大队、岳阳市云溪区水土保护站、岳阳市云溪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站、岳阳市云溪区水利项目建设管理中心等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岳阳市云溪区水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岳阳市云溪区水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080.85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8291万元,下降72.91%。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支出5700万元;水利工程建设支出与2020年相比减少了2514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3080.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80.85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3080.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4.13万元,占21.88%;项目支出2406.73万元,占78.1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080.85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8291万元,下降72.91%。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支出5700万元;水利工程建设支出与2020年相比减少了251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080.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591万元,下降45.68%,水利工程建设支出与2020年相比减少了2514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080.8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类)支出1.5万元,占0.0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4.46万元,占2.09%;卫生健康(类)支出14.55万元,占0.47%;农林水(类)支出2980.34万元,占96.74%;自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0万元,占0.6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78.32万元,支出决算为3,080.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4.1%。其中: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其他进修及培训(项)。年初预算为3.7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9.99万元,支出决算为39.2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4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追加了20.41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2.5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4.55万元,支出决算为14.55万元。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71.93万元,支出决算为593.6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年终绩效资金及绩效工资追加。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16.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象骨港电排拆除重建项目增加省级资金1842万元、沟渠塘坝清淤市级补助资金52万元、区级追加公务执法船费用22.6万元。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6.4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中央水利发展资金81万元,其中小型水库维修养护资金32万元、农村供水工程39万元、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设施费11.445万元,增加省级水利预算资金14万元,用于堤防维修养护。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水利预算资金5万元,用于节水型机关建设。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质监测(项)。年初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区级追加《岳阳市云溪区“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编制费5万元。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年初预算为7万元,支出决算为19.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市级水库管护费7.4万元,增加防汛抗旱运行维护费5万元。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6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第二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266万元。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安全监督(项)。年初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8.2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区级财政追加《“十四五”水利发展资金和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编制费10万元、《岳阳市云溪区水安全规划(2020-2035)》编制费28.8万元、“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编制费19.48万元。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气象事务(款)气象服务(项)。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74.1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84.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8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3.49万元,完成预算的99.71%,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3.49万元,完成预算的99.7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增加1.49万元,增长63.3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河长办接待开支计入公务接待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49万元,占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49万元,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49万元,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2021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76个、接待人次304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9.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3万元。增长0.34%。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06万元,用于召开:三部联合检查长江河道采砂工作会议,人数34人,内容为长江河道采砂综合不治工作会议;水利局全局党员干部培训会,人数106人,内容为干部党员培训教育;水利局系统退伍军人座谈会,人数22人,内容为退伍军人座谈。开支培训费0.45万元,用于开展水政执法专题培训,人数2人,内容为水政执法专题培训。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由于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建立预算编制,优化绩效评价,推进预算绩效管理。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加强资金管理,保证收支平衡。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做好绩效考核工作,确保工作正常运转。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教育支出(类):是指用于政府教育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21年度岳阳市云溪区水利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