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岳阳市云溪区林业局部门决算
来源:云溪区林业局   2022-09-16 21:18   浏览量:1   | | | |

目 录

第一部分岳阳市云溪区林业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岳阳市云溪区林业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林业及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林业及生态保护修复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林业及生态保护修复的规范性文件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指导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指导实施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石漠化治理、防沙治沙工作;指导林木花卉工作;开展退耕还林(草)、利用外资造林,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承担权限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区绿化委员会具体工作。

(三)负责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区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承担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定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指导开展林业产业工作。指导开展林业产业工作,指导林下经济产业建设,组织指导培育油茶、楠竹资源培育,指导森林旅游、森林食品、油茶、楠竹、家具加工业发展,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组织省、市级林业龙头项目申报,开展林业产业统计。

(五)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负责林业外来有害生物监测、防治工作,负责森林病虫害监测、防治工作,负责森林植物、林产品检疫工作。

(六)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承担权限内国家公园设立、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负责全区风景名胜、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的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指导全区风景名胜、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的规划、设计和建设。

(七)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林业“最多跑一次”改革事项,负责林业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初审、送审、办结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公开工作;监督实施集体林权制度等重大改革意见;落实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八)指导森林公园和湿地公园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种质资源普查,指导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九)负责全区林业执法工作。监督管理林业执法队伍,负责全区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保护地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区应急局,以区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一)监督管理林业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投资项目,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十二)负责林业和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全区林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权限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区林业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生态安全。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全区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并整合,构建统一规范的国家公园体制。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林业局负责组织开展森林、湿地、草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地质公园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负责森林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

2.与区生态环境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林业局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森林、湿地、草地开发利用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负责自然遗产的保护和管理。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对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岳阳市云溪区林业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根据编办核定,我局内设股室6个,分别是办公室(政工人事股)、造林种苗股(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资源管理和改革发展股、自然地保护和野生动植物管理股(风景名胜保护管理股)、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规划财务股;二级参公事业单位2个(白泥湖国家湿地公园及清溪省级森林公园),二级非参公事业单位3个(岳阳市云溪区森林防火服务中心、林业巡查执法大队、林长制工作站含林业资源监测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岳阳市云溪区林业局单位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所属二级机构只有两个公园实行独立核算,没有全部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云溪林业局本级。

第二部分 岳阳市云溪区林业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岳阳市云溪区林业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192.47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847万元,下降41.52%。主要原因是2021年在编转退休人员2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相应减少及项目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192.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10.4万元,占67.9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2.07万元,占32.0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192.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1.23万元,占58.8%;项目支出491.24万元,占41.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192.47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847万元,下降41.52%。主要原因是2021年在编转退休人员2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相应减少及项目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10.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7.96%。与2020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994万元,下降55.1%,主要原因是2021年在编转退休人员2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相应减少及项目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10.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5.32万元,占9.29%;卫生健康(类)支出10.05万元,占1.24%;节能环保(类)支出35.17万元,占4.34%;农林水(类)支出689.86万元,占85.13%;(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04.06万元,支出决算为81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0.56%。其中:一是一般公共预算经费年终追加;二是上级下拨林业专项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7.69万元,支出决算为26.7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5.2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终追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73万元,支出决算为1.73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62万元,支出决算为1.62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0.05万元,支出决算为10.05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5.1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拨林业专项资金。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28.36万元,支出决算为615.8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终追加。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拨林业专项资金。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拨林业专项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01.2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34.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66.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45万元,支出决算为6.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17万元,支出决算为3.17万元,与决算持平;完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相比减少0.17万元,下降5%,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27万元,支出决算为3.27万元,与决算持平;完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相比增加3.27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数据上报有误,2021年进行调整。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17万元,占49.15%;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27万元,占50.7%。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1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3.17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机关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27万元,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27万元,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2021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50个、接待人次654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382.07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32.04%。比上年增加62.94%,本年支出382.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2.04%。比上年增加62.94%,项目支出382.07万元,比上年增加62.94%,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6.9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23.39万元。增长283%,主要原因是:增资立项及新成立林长制工作站相应经费增加。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用于召开0会议,人数0人,内容为0;开支培训费2.86万元,用于开展外出学习培训、林长制及森林防火业务培训,人数218人;没有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由于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岳阳市云溪区林业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机要通信和应急保障之外公务用途的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区财政局要求我局迅速安排落实,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工作小组,明确了目标,划分了工作责任人,按区财政局要求我局2021年度纳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1年,根据林业局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工作安排,进行研究部署和落实,积极履行职责,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管理的执行力度,各项资金其主要用途是确保单位的正常运转,降低运行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和履职效能,实现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扩大了群众对我局工作的认可度和满意度,单位年度整体支出管理得到有效提升。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按照财政绩效部门要求已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是指用于节能环保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类):是指用于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项目,包括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税金及附加费用:反映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费用,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附加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21年度岳阳市云溪区林业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