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岳阳市云溪区司法局部门决算
来源:云溪区司法局   2022-09-16 21:37   浏览量:1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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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岳阳市云溪区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岳阳市云溪区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2.指导全区规范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担政府规范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3.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4.负责对政府合同订立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5承担统筹规划全区法治社会建设工作;6.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7.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监督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8.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岳阳市云溪区司法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我局机构设置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下发的《岳阳市云溪区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岳云办发〔2019〕70号)文件要求执行。机关内设股室7个,分别为办公室、法治调研与督察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社区矫正管理股、政工室;二级机构6个,分别为云溪司法所、路口司法所、长岭司法所、陆城司法所、松杨湖司法所及云溪区法律援助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岳阳市云溪区司法局单位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岳阳市云溪区司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岳阳市云溪区司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均为720.03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6.94万元,增长8.59%。主要原因是我局人员较2020年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700.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51.86万元,占93.0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万元,占6.9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720.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1.85万元,占90.53%;项目支出68.18万元,占9.4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720.03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6.94万元,增长8.59%。主要原因是我局人员较2020年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71.0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19%。与2020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7万元,增长4.21%,主要原因是我局人员较2020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71.0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594.73万元,占88.6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5.2万元,占9.72%;卫生健康(类)支出11.1万元,占1.6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71.03万元,支出决算为671.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11.05万元,支出决算为411.0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共安全支出下半年追加经费。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7.6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下半年追加经费。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下半年追加经费。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下半年追加经费。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公共法律服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下半年追加经费。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下半年追加经费。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下半年追加经费。

  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下半年追加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2.8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下半年追加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7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下半年追加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4.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下半年追加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下半年追加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下半年追加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下半年追加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1.8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21.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30.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5万元,支出决算为3.66万元,完成预算的81.33%,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2.26万元,完成预算的90.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0.1万元,下降4.24%,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1.4万元,完成预算的7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0.07万元,下降4.76%,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26万元,占61.75%;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万元,占38.25%。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2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2.26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机关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万元,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4万元,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2021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0个、接待人次20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款)国有企业办公共服务机构移交补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9万元,支出决算为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是“两厂”市政设施和社会职能移交地方后,普法教育、社区矫正等事务支出增加。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0.4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9.53万元。下降3.9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4.03万元,用于召开人民调解员培训会议,人数120人,内容为全区人民调解员培训;开支培训费5.56万元,用于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人数200人,内容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由于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岳阳市云溪区司法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本部门整体支出和绩效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2021年度支出合计720.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1.85万元;项目支出68.18万元;

  整体支出绩效情况为: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和解放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研究制订本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织协调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管理本区律师、法律援助、管理指导全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1、准确把握工作程序,增强社区矫正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确保社区服刑人员不脱管、不漏管、不虚管,最大限度避免重新违法犯罪。2、坚持法治宣传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巩固原有阵地,开辟新阵地,积极发挥微信公众号、户外电子显示屏、户外广告等传播载体和阵地的作用,形成全时空、全方位的网络宣传格局。3、继续巩固基层司法所建设,加大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建设力度,进一步延伸人民调解工作领域,继续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站点建设,努力实现我区人民调解工作无空白、宽领域、全覆盖。4、巩固完善已建好的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全面完成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建设,确保了我区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全覆盖。5、分级分类开展各项业务培训,重点做好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丰富工作阅历,切实提高队伍的能力素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国有资本经营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公共安全支出(类):是指用于内卫、消防等武装警察部队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是指用于国有资本经营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21年度岳阳市云溪区司法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