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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路口镇南岳村精准扶贫项目建设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17-05-18 16:01

2016年度路口镇南岳村精准扶贫项目建设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为加强我村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管理,检验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使用成效,根据《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湘农办发〔2017〕59号)精神,我们于5月10日至12日间对我村(原省塘村)2015年10万元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效益进行了自查评估,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15年,区扶贫办向我村分配省级扶贫项目建设资金10万元。为确保该笔资金用到扶贫项目中,也为了提升我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我们将该笔资金用于村组主干道公路路灯建设项目中。

(二)项目实施情况

2016年2月,我村对全村村组主干道公路新装太阳能路灯81盏,总投入217080元,其中省级专项资金10万元。项目实施后,极大方便了广大村民夜间出行,消除了安全隐患,其中也包括所有的贫困户,为进一步夯实我村实现脱贫攻坚总体目标奠定了基础。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的目的

一是了解扶贫项目建设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取得的绩效情况,为2017年度该项资金及同类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审核、预算编制提供决策依据。

二是探索建立规范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程序和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推动扶贫项目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

三是有利于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加强管理,保证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二)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扶贫项目建设专项资金属省专项资金,我们高度重视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在资金管理方面,一是设立了专户,实行专帐核算、专款专用,严格按照《2016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二是规范了资金拨付程序。项目资金在项目结束后拨付到项目施工单位,工程完工经我们验收合格后拨付资金。2016年对我村主干道公路路灯建设总投入217080元,其中省级专项资金10万元,已全部拨付到项目施工单位,支付使用率100%。

(三)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所有项目包干(挖坑、修墩、路灯设备所有材料及安装调试),单价2680元/盏。

三、专项主要绩效与评价

1、项目基础数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负责人

杨勇志

联系电话

13873041882

项目地址

云溪区路口镇南岳村(原省塘村)

邮  编

4140011

项目起止时间

2016年  2月起至 2016 年 4月止

省级安排资金(万元)

10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10

实际支出

(万元)

21.708

结余(万元)

0

(二)、项目支出明细情况

所有项目包干共计217080元。

(三)、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预  期 目 标

实际完成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方便广大村民夜间出行,保障出行的安全。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方便广大村民夜间出行,保障出行的安全。

定量目标(指标)及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容

指标(目标)值

实际完成值

项目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村公路主干道路灯安装

81盏

100%

质量指标



已按项目质量要求完成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间

4月

已按项目时间要求完成

成本指标

项目实施成本

10万元

100%

项目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方便居民出行

100%完成

生态效益

指标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指标

满意度

100%

100%

2、项目评价结论

通过项目实施,促进村里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较大提高,群众满意度得到明显提升。

3、项目经验总结

一是要设立扶贫专户,实行专款专用。

二是扶贫项目建设要考虑到村民的实际需求,通过项目落实提高村民对村支两委的满意度。

三是要量力而行,兼顾村民的意愿和村里的实际能力,量力而行开展项目建设。

四、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我村精准扶贫项目建设自查情况总体较好,全村基础建设近年来也取得很大进步,但是,由于村集体经济底子薄,开展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还存在较大缺口,需要上级部门多予以支持。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