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积极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事项,在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安全、高效、便利服务的同时,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按照“尽可能网上办”的原则,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梳理出第一批“非接触式”网上办清单,176项涉税缴费事项可在网上办理,具体详见附件。在此基础上,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将持续扩大网上办理事项范围,不断拓宽“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渠道,更好地为全省纳税人、缴费人服务。
新型冠状病毒来势汹汹,非常时期如需要办理税费业务,小编建议您尽量选择“非接触式” 方式进行办理。2020年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2月28日。
一、湖南税务“非接触式”网上办税清单
序号 | 税务事项名称 |
1 | 一照一码户登记信息确认 |
2 | 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登记信息确认 |
3 | 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信息变更 |
4 | 一照一码户信息变更 |
5 | 税务登记信息变更(非“多证合一”“两证整合”纳税人) |
6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 |
7 | 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情况说明 |
8 | 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异地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备案 |
9 | 出口退(免)税企业备案信息报告 |
10 | 退税商店资格信息报告 |
11 | 出口企业放弃退(免)税权报告 |
12 | 其他出口退(免)税备案 |
13 | 增值税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声明 |
14 | 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
15 | 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 |
16 | 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 |
17 | 环境保护税税源信息采集 |
18 | 增量房房源信息报告 |
19 | 建筑业项目报告 |
20 | 注销建筑业项目报告 |
21 | 不动产项目报告 |
22 | 注销不动产项目报告 |
23 |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 |
24 |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 |
25 | 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 |
26 | 税收减免备案 |
27 | 停业登记 |
28 | 复业登记 |
29 | 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 |
30 | 税务注销即时办理 |
31 | 注销扣缴税款登记 |
32 | 发票遗失、损毁报告 |
33 | 税务证件增补发 |
34 | 文化事业建设费缴费信息报告 |
35 | 发票票种核定 |
36 | 发票验(交)旧 |
37 | 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及作废 |
38 | 增值税预缴申报 |
39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 |
40 |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 |
41 | 消费税申报 |
42 | 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 |
43 | 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 |
44 | 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 |
45 | 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 |
46 | 清算企业所得税申报 |
47 |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信息报告 |
48 | 非居民企业企业所得税自行申报 |
49 | 非居民企业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 |
50 | 非居民企业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 |
51 | 关联业务往来年度报告申报 |
52 | 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 |
53 | 车辆购置税申报 |
54 | 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申报 |
55 | 车船税申报 |
56 | 印花税申报 |
57 | 烟叶税申报 |
58 | 耕地占用税申报 |
59 | 资源税申报 |
60 | 土地增值税预征申报 |
61 | 房地产项目尾盘销售土地增值税申报 |
62 | 其他情况土地增值税申报 |
63 | 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 |
64 | 环境保护税一般申报 |
65 | 环境保护税抽样测算及按次申报 |
66 | 附加税(费)申报 |
67 | 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 |
68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申报 |
69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 |
70 | 非税收入通用申报 |
71 | 通用申报(税及附征税费) |
72 | 定期定额户自行申报 |
73 | 委托代征报告 |
74 | 房产交易申报 |
75 | 申报错误更正 |
76 | 申报作废 |
77 | 逾期申报 |
78 | 财务报表数据转换 |
79 | 财务报表报送与信息采集(企业会计准则) |
80 | 财务报表报送与信息采集(小企业会计准则) |
81 | 财务报表报送与信息采集(企业会计制度) |
82 | 财务报表报送与信息采集(政府会计准则制度) |
83 | 财务报表报送与信息采集(其他会计制度) |
84 | 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报送与信息采集 |
85 | 税收统计调查数据采集 |
86 | 欠税人处置不动产或者大额资产报告 |
87 | 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备案 |
88 | 税费缴纳 |
89 | 开具税收完税证明 |
90 | 转开印花税票销售凭证 |
91 | 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 |
92 | 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 |
93 | 出口退(免)税证明开具 |
94 | 来料加工免税证明及核销办理 |
95 | 出口卷烟相关证明及免税核销办理 |
96 | 作废出口退(免)税证明 |
97 | 补办出口退(免)税证明 |
98 | 企业印制发票审批 |
99 | 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核准 |
100 | 对纳税人延期申报核准 |
101 | 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 |
102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103 | 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 |
104 | 税收减免核准 |
105 | 定期定额户申请核定及调整定额 |
106 | 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核定 |
107 | 误收多缴退抵税 |
108 | 入库减免退抵税 |
109 | 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抵税 |
110 | 车辆购置税退税 |
111 | 车船税退抵税 |
112 | 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 |
113 | 石脑油、燃料油消费税退税 |
114 | 逾期增值税抵扣凭证抵扣管理 |
115 | 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管理 |
116 | 出口货物劳务免退税申报核准 |
117 | 外贸企业外购应税服务免退税申报核准 |
118 | 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办退税申报核准 |
119 | 购进自用货物免退税申报核准 |
120 | 出口已使用过设备免退税申报核准 |
121 | 退税代理机构结算核准 |
122 | 航天发射业务免退税申报核准 |
123 | 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消费税退税申报核准 |
124 | 出口货物劳务免抵退税申报核准 |
125 | 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免抵退税申报核准 |
126 |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 |
127 | 出口退(免)税延期申报核准 |
128 | 出口退(免)税凭证信息查询 |
129 | 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 |
130 | 出口退税资料报送与信息采集 |
131 | 纳税信用补评 |
132 | 纳税信用复评 |
133 | 涉税专业服务协议信息采集 |
134 | 涉税专业服务协议信息变更及终止 |
135 | 涉税专业服务业务信息采集 |
136 |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基本信息采集 |
137 | 逾期抄报税远程解锁税控设备 |
138 |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预扣预缴)申报 |
139 | 个人所得税股权奖励、转增股本分期纳税,股权激励、技术成果投资入股递延纳税,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等个人所得税备案 |
140 | 个人所得税扣缴手续费申请 |
141 |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月(季)度申报(A表) |
142 |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B表) |
143 | 多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总年度申报(C表) |
144 |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 |
145 | 查询本人2019年1月1日起的收入纳税明细 |
146 | 合并分立报告 |
147 | 一照一码户清税申报 |
148 | 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清税申报 |
149 | 注销税务登记 |
150 | 发票领用 |
151 | 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
152 | 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
153 | 代开发票作废 |
154 | 发票缴销 |
155 | 特别纳税调整数据采集 |
156 | 临时税务登记 |
157 | 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 |
158 | 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变更及终止 |
159 | 大企业数据直报 |
160 | 重点税源申报 |
161 | 源泉扣缴企业所得税合同备案 |
162 | 税收缴款凭证 |
163 | 银联快捷缴税、银行端处理 |
164 | 单位社会保险费日常申报 |
165 | 代收代缴车船税申报 |
166 | 通用代扣代缴申报 |
167 | 自印发票申请 |
168 | 实名办税认证 |
169 | 扣缴税款登记 |
170 | 社保费电子缴款凭证打印 |
171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台账 |
172 | 税源申报明细报告 |
173 | 银行端查询缴款凭证补打 |
174 | 涉税情况报告 |
175 | 对外支付备案查验 |
176 | 海关完税凭证采集 |
二、“非接触式”办税热点问答
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最大程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依托电子税务局、手机APP、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积极拓展 “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渠道,并细致梳理网上办税热点问答回应关注关切,更好地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安全、高效、便利的办税服务。
1.什么是“非接触式”办税?
答:即“涉税事、网上办,非必须、不到厅,非急事、延后办,大厅办、先预约”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梳理了第一批176项“非接触式”网上办税事项清单,请您尽可能选择线上办税渠道。
2.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湖南省内纳税人如何在网上申领发票?
答:您可登录湖南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hunan.chinatax.gov.cn)。通过【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领用】路径,提交发票领用申请,并选择发票邮寄,税务部门将为您邮寄到家,也可以直接前往就近的24小时自助办税设备领用发票。取得邮寄发票后,打开增值税发票系统,进入【发票管理】一【发票领购管理】一【网络发票分发】一点击查询一点击分发。
3. 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湖南省内纳税人如何在网上代开发票?
答:您可登录湖南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hunan.chinatax.gov.cn),通过【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代开】路径申请网上代开,完成在线缴税后,选择发票邮寄或者选择就近的24小时自助办税设备打印发票。
4.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湖南省内纳税人如何在网上办理个人所得税业务?
答:如您(自然人)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申报、查询等相关业务,请您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官网(http://hunan.chinatax.gov.cn/),点击“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或者直接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https://etax.chinatax.gov.cn/)办理;也可以登陆个人所得税手机APP办理。
如您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代扣代缴)、经营所得自行申报等相关业务,请在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官网(http://hunan.chinatax.gov.cn/)或者湖南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hunan.chinatax.gov.cn),下载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办理。
5.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湖南省内城乡居民如何通过“非接触”缴纳社会保险费?
答:如果您需要办理城乡居民社保缴费,可通过以下三种“非接触”方式办理。
(1)手机APP缴费。可在华为、苹果等各软件应用市场中下载安装“湘税社保”APP,完成注册后,可自主缴费或替他人代缴费。
(2)网上缴费终端缴费。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官网(http://hunan.chinatax.gov.cn/),进入“社保网上缴费”页面完成注册后,可自主缴费或替他人代缴费。
(3)银行缴费。可通过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湖南省信用社(农商银行)、长沙银行、邮储银行、华融湘江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的手机银行(APP)进行自主缴费,也可通过湖南农业银行微信银行(微信公众号)缴费。
6.“非接触式”办税过程中遇到问题该如何求助?
答:如果您需要咨询涉税(费)政策和电子税务局操作等问题,工作日请拨打湖南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如果遇到增值税发票开具问题,可拨打95113(航天信息)、 4006112366、0731-84422111(百旺金赋)客服热线咨询。
7.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确需前往办税服务场所,该如何办理?
答:疫情防控期间,全省实体办税服务场所原则上只接受特殊业务的预约办理。如您确需前往办税服务场所现场办理,可通过主管税务机关对外公开的预约电话预约办理时间和地点。完成预约的纳税人、缴费人,请核对办税资料是否齐全,并做好个人防护,自觉、正确佩戴口罩,主动配合现场办税工作人员进行信息登记和体温检测。业务办理完毕后,请尽快离开,减少停留时间。不符合防疫要求的人员,税务部门将进行劝返,请您理解配合。
8.纳税人如何了解“非接触式”办税的有关详细信息?
答:您可阅览《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严疫情防范 用网络缴税(费)”的纳税服务提示》(相关链接:http://hunan.chinatax.gov.cn/show/20200129339650),详细了解“非接触式”办税途径及相关说明。
9.我公司是政府认定的疫情防控期间生产口罩重点联系企业,生产压力较大,在疫情防控期间,能否享受税务机关相关税收服务?
答:可以享受。我局下发《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省重点联系企业税收服务保障的通知》(湘税函〔2020〕20号),充分发挥税收助力疫情防控作用,开通绿色服务通道,提供预约服务、特事特办,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期间重点联系企业生产经营。
10.我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至今未复工,请问2月份的纳税申报期是否延长?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延长2020年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税总函〔2020〕27号)第一条规定,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除湖北省外,纳税申报期限进一步延至2月28日(星期五)。
11.受疫情影响,2月申报期延长至2月28日,我公司仍无法完成纳税申报,该如何处理?
答:我局下发《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实施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支持企业恢复生产十条措施的通知》(湘税发〔2020〕14号)(相关链接:http://hunan.chinatax.gov.cn/show/20200205342220),因疫情原因,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扣缴税款申报的,可申请办理延期申报,申报资料不全的可容缺办理。
12.受疫情影响,我公司资金紧张,是否可以申请延期缴纳税款?
答:可以申请。因疫情原因,对确有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可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申请延期缴纳,提交《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所有银行存款账户的对账单复印件、身份证原件(查验后退回)。延期缴纳税款最长期限为三个月。
13.我公司是政府认定的生产消毒制剂重点联系企业,由于订单、产量剧增,现需要增加发票用量且提高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税务机关能否特事特办?
答:我局下发《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实施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支持企业恢复生产十条措施的通知》(湘税发〔2020〕14号)(相关链接:http://hunan.chinatax.gov.cn/show/20200205342220),对于生产和销售医疗救治设备、检测仪器、防护用品、消杀制剂、药品等疫情防控物资的纳税人(以各级政府认定的企业名单为准),由市、县税务机关建立一对一工作机制,开辟绿色服务通道,提供预约办税和特事特办服务,疫情防控期间不限制增值税发票领购数量和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和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即时办理。
14.我公司经营的酒店由于疫情原因已暂停营业,面临重大亏损,可否申请相关税费的困难性减免?
答:我局下发《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实施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支持企业恢复生产十条措施的通知》(湘税发〔2020〕14号),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
15.我公司受疫情影响,有相关税收工作建议,可通过哪些渠道反馈?
答:全省税务部门将通过12366平台、办税服务厅、网络问卷调查等多种渠道积极了解、响应各类企业特别是医疗救治、疫情防控等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反映的税费问题。若您对税务机关有何建议,请通过以上渠道反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依法给予最大限度的税务支持。
16.因受疫情影响,政府规定我公司暂时不能复工,具体复工时间未定,若错过2月份申报期,是否可免予处罚?
答:可以免予处罚。《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实施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支持企业恢复生产十条措施的通知》(湘税发〔2020〕14号)明确,对疫情期间由于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明文规定不准开工或延迟复工的企业,未按规定期限进行税费种申报、财务报表报送、税款缴纳等情形,不予加收滞纳金和免予税务行政处罚。
17.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受疫情影响严重出现资金紧张,现需申请办理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是否可简化加速办理?
答:可简化加速办理。《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实施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支持企业恢复生产十条措施的通知》(湘税发〔2020〕14号)明确,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销售行业以及受疫情影响相关行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办理期末留抵税额退税的,主管税务机关加快审核进度,符合条件的尽快办理退税。加大疫情防控期间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力度,简化退税审批流程,确保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及时、全面落实到位。
18.我公司受疫情影响延迟复工时间,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超过360天的抵扣期限,是否可申请重新抵扣?
答:无需申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
19.我公司为2020年1月新开办企业,受疫情影响,需要向银行贷款以解决资金问题,请问是否可以享受 “银税互动”相关产品?
答:可以享受。全省申请“银税互动”贷款的受惠企业由纳税信用A级和B级企业扩大到A级、B级、M级(新设立企业),创新“银税互动”产品,实施“无还本续贷”等,重点解决因疫情受损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并通过“湖南省线上银税互动平台”,提高贷款办理效率。
20.我公司为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现已复工,积累了很多业务需要开具发票,请问是否多领一些发票备用?
答:全省税务部门足额保证纳税人的发票用量。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可一次性领用3个月发票用量、纳税信用B级纳税人可一次性领用2个月发票用量。
三、办税缴费小贴士
1.常见涉税、缴费业务办理
湖南省电子税务局提供“我要办税”“我要查询”“互动中心”“公众服务”等业务办理功能,常见涉税、缴费业务均可通过此渠道办理,网址:https://etax.hunan.chinatax.gov.cn。您也可以通过各地的24小时自助办税设备办理相关业务。
2.个人所得税业务
办理个人所得税申报、查询等相关业务,可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或登陆个人所得税手机APP办理。
办理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代扣代缴)、经营所得自行申报等相关业务,可在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官网(http://hunan.chinatax.gov.cn/)或湖南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hunan.chinatax.gov.cn),下载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办理。
3.城乡居民社保缴费
可通过三种“非接触式”方式进行办理。
1)手机下载“湘税社保”APP。
2)网上缴费终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官网(http://hunan.chinatax.gov.cn/),进入“社保网上缴费”页面。
3)银行网上缴费方式。
4.业务咨询解答
咨询涉税(费)政策和电子税务局操作等问题,工作期间,欢迎拨打湖南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
遇到增值税发票开具问题,可拨打95113(航天信息)、 4006112366、0731-84422111(百旺金赋)客服热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