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机构名称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办公地址及电话
云溪区岳化大道180号
0730-8410959
负责人
张晓华
办公时间
夏季(5月1日至9月30日):8:30—12:00,14:30—18:00; 冬季(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8:30—12:00,14:00—17:30
机构概况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委和省政府、市委和市政府、区委和区政府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组织实施退役军人事务发展规划和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退役军人的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协调落实全市移交我区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区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全区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区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和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全区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指导实施。

  (八)负责全区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区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关于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开展全区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拟订全区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指导和监督全区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统计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以及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

  (二)双拥优抚股(政策法规股)。承担协调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指导做好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拟订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以及军供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区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工作;协调指导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承担全区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拟订军人公墓建设规划、管理维护等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权限内负责的烈士评定有关工作,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组织起草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政策性调研活动。

  (三)移交安置股(军休管理股)。拟订全区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管理工作;审批军队离退役人员的生活待遇等;协助市局做好中央在岳单位计划有关安置工作。

  (四)就业创业股。拟订全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原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工作;承担全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下设机构:

  (一)岳阳市云溪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指导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业务工作;指导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配合各地党组织做好退役军人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来信办理、网上信访和电话信访工作,以及上级领导和军地有关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提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和政策咨询,收集汇总有关数据资料,提供就业创业指导,协助组织开展区域性招聘活动等;协助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政策解答、困难帮扶、权益咨询、心理疏导、法律服务以及涉退役军人舆情收集、引导工作;协助做好军属、烈属、伤病残军人、带病回乡军人服务等事务性工作;协助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数据采集、资料管理、汇总分析等工作。

  (二)岳阳市云溪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主要职责是: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军队伤病残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的接收和服务工作;负责落实军休人员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负责落实无经济收入的随军家属、遗属的医疗、生活补助等工作;负责军队离退休人员的档案管理;负责组织军休人员开展文体活动;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

  (三)岳阳市云溪区光荣院。主要职责是:集中供养接收未满16周岁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和进入老年的残疾军人、复原军人、退伍军人,无法定赡养人、扶养、抚养人或者法定赡养人、扶养、抚养无赡养、扶养、抚养能力且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