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商务粮食局
机构名称
区商务粮食局
办公地址及电话
云溪区云城大厦七楼
0730-8411056
负责人
郑雪尘
办公时间
夏季(5月1日至9月30日):8:30—12:00,14:30—18:00; 冬季(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8:30—12:00,14:00—17:30
机构概况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起草我区国内外贸易、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对外援助、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的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和实施办法,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二)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促进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拟订全区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订规范市场秩序的政策;协调全区消除地区封锁、打破行业垄断的有关工作,规范商贸企业交易行为;推动商贸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配合市商务粮食局开展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汽车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六)贯彻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承担会展业促进与管理有关工作。

  (七)执行有关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组织实施促进服务出口、服务外包的政策措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八)贯彻执行我国多双边(含区域、自由贸易区)经贸合作战略和政策,推进我区与其他国家(地区)的经贸往来与投资贸易合作;负责全区商贸领域涉及世界贸易组织事务的协调工作。

  (九)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协助开展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协助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十)指导全区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政策;依权限核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依法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合同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投资促进及全区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规范招商引资活动。

  (十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劳务合作等工作;组织实施区内人员出境就业管理政策,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拟订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援助政策和方案,协调管理全区承担的对外援助项目;协调管理多双边对我区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目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的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十三)拟定全区粮食流通管理办法,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及行业发展规划,优化资源配置和产业布局;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的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完善粮食储备体制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体系,健全粮食监测预警体系和应急机制,保障军队粮食供应,提高粮食供应保障能力;落实全区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确保区域粮食安全;负责全区粮食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执行战略物资和原油、成品油、天原气储备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战略物资、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承担战略物资相关储备统计工作。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规划、政策,指导我区对港、澳、台地区贸易和经贸合作活动,协调港、澳、台商投资管理工作。

  (十五)承担全区商务粮食系统统计及其信息发布工作,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指导全区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指导全区商务粮食系统财务和内部审计工作。

  (十六)负责局属企业事业单位的管理。按有关规定监督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确保国有资产提质增值,依法依规完成局属企业改革改制工作。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区商粮局应当牢固树立开放发展理念,推动实施我区开放崛起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调结构、稳增长、促发展为着力点,全面推进我区商贸粮食事业发展。一是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进一步精减行政审批,减少环节、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大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二是完善全区商贸网点建设,加强市场分析预测和监测预警,不断促进全区商贸粮食市场繁荣,开放型经济健康快速发展;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创新监督方式,着力加强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确保行业安全稳定。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关于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区商粮局根据区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中央、省、市下达和区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区应急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区应急局负责提出区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负责按权限提出中央、省、市下达和区级救灾物资的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区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区商粮局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拟订机关工作制度;负责文电、会务、机要、印章、档案、政务信息、宣传、建议提案办理和公务接待等日常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局重大事项和决定的督办工作;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工作。拟订机关和所属单位人事管理规章制度;协助局领导抓好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及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和考核工作;负责机关和企事单位的组织人事、劳动工资、考核奖惩、社会保障、职称考评、人事档案及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等工作;负责本局管理的临时出国(境)派遣人员的政审工作。拟订全区商务粮食系统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研究提出与商务粮食工作相关的财税、金融、审计监管等政策建议;制订年度财务预算计划,负责报送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和统计报表上报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和基本建设工作;负责保险、福利及工资的缴纳、发放工作;负责对所属单位的财务、资产、基建进行监督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二)行政审批与政策法规股(信访维稳和安全生产股)。组织起草有关商务粮食的规范性文件和重要综合性文稿;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全区商务领域涉及世界贸易组织事务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协助开展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协助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有关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法制建设和法律事务的有关工作。拟订规范市场秩序的政策措施;牵头全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牵头全区消除地区封锁、打破行业垄断的有关工作;推进商务诚信建设,促进信用销售和信用服务业发展;牵头商务领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和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相关工作,推动追溯体系建设,负责药品流通行业管理相关工作;建设和管理市场秩序举报投诉服务网络;规范商贸企业交易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对石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编制全区成品油分销体系发展规划和实施意见;拟订全区成品油市场管理规范性文件;承担成品油零售企业资质申报、变更、年检等的审核转报工作;负责指导全区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成品油经营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根据授权,统一受理、承办和组织办理本单位所有行政许可、年检年审、行政服务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事项。负责局系统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处理和安全生产工作。

  (三)开放型经济股。组织拟订全区对外贸易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对外贸易促进体系建设;统筹制订在境内外举办的国际性商品展览会等外贸促进活动的参展计划;负责区辖企业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负责综保区、退税启运港和相关口岸联络协调服务工作;开展外贸企业权益保护工作。拟订全区加工贸易、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区加工贸易、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工作;指导科技兴贸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优化机电产品进口结构的政策措施。指导区内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业务办理;依法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合同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全区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组织全区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申报;受理、协调外来投资企业投诉。组织拟订全区对外经济合作及境外经贸合作区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管理全区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设计咨询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指导区内企业开展对外投资业务;拟订区内人员出境就业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协调管理我区承担的对外援助项目;协调管理多双边对我区的无偿援助和捐赠项目(不含财政合作项目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的赠款)。

  (四)招商联络股。组织拟订全区招商引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规范招商引资活动,指导投资促进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利用外资、吸收外商投资的产业投向政策。负责全区对外招商活动的筹划和联络协调;根据区域优势和资源,不断更新全区招商引资项目库并向外推介;负责向外推介本区投资环境、优惠政策和向区内外招商单位个人提供咨询服务,协助中外合作双方进行洽谈并签署合作意向书;负责有关外来投资者的接待、洽谈、考察等组织工作;组织项目单位参加中央、省、市举办的各种境内外的招商活动。

  (五)市场体系建设与运行股。拟订促进市场体系建设和城乡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拟定城区商业网点规划,指导城乡商业体系建设和社区商业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制定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推进各类商品市场建设;推进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促进产销对接;承担汽车(含二手车、报废车)流通行业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市场运行调节的政策措施;监测分析商品市场运行和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和行业发展状况,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区内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监测分析工作;负责重要商品(肉类、食糖、边销茶、小包装食品等)储备管理;监测分析重要生产资料市场运行,统筹全区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提出商务领域促进消费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议。

  (六)电商和服贸流通股。统筹全区跨境和境内电子商务工作,制订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拟订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支持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促进面向消费者的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电子商务统计和评价体系。执行有关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组织实施促进服务出口、服务外包的政策措施;负责全区商贸服务业(包括餐饮业、住宿业) 行业管理与促进工作;拟订推动流通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推动流通标准化和流通行业科技进步的相关工作;推动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负责商业特许经营相关管理工作;推进商贸物流体系建设,促进物流加工、供应链管理等新兴业态发展;促进品牌建设和绿色流通发展,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和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负责会展业行业管理与促进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拍卖、租赁、旧货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七)粮食和物资储备股。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粮食流通管理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区粮食流通管理办法,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及行业发展规划,优化资源配置和产业布局,指导协调最低收购价等政策性粮食收购和粮食产销合作,保障军队粮食供应;负责实施粮食收购行政许可证的有关行政管理,指导粮食流通的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技术推广;承担区级储备粮行政管理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报告区级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购销计划,提出动用区级储备粮的建议及审批区级储备粮轮换计划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全区范围内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制定本区储备粮管理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拟定全区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规划,管理有关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负责全区社会粮食流通的统计管理工作,加强国有粮食企业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职责的监督管理;落实全区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确保区域粮食安全;负责执行战略物资和原油、成品油、天燃气储备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战略物资、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计划管理,承担战略物资相关储备统计管理工作。

  下设机构:

  (一)岳阳市云溪区市场建设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指导全区农贸市场规划建设及管理工作;负责所辖市场资产的经营管理及市场内的物业管理、市场开发和维修;负责市场内治安、消防、卫生、秩序等日常服务;提供交易场所和服务设施,开展代储、代运、信息咨询等其它服务;负责收取所辖市场设施租赁费,交易手续提成费和其它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偿服务费;组织和引导市场开展信息交流和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改善经营环境,提升市场档次。

  (二)岳阳市云溪区物资和粮食储备中心。主要职责是:执行战略物资和原油、成品油、天燃气储备的有关政策,实施战略物资、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承担战略物资和相关储备统计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管理有关政策法规;监督检查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加工、销售全过程;协调全区最低收购价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提供军粮供应优质服务,保障军队粮食供应;承担全区粮食库存(包括区级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及储存安全的检查工作;负责全区粮食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实施,确保粮食企业单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