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3060018111/2026-2396610
- 发布机构:云溪区人民政府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文号:-
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2026年度云溪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绿色化工高新区管委会,区直及驻区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院令第713号)、《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22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33号)等有关法规和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26年度云溪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要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要求,及时起草决策草案并征求意见,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进一步提高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水平。未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区人民政府审议决策。
二、各承办单位要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三、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相关承办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及时提请区人民政府进行动态调整。
四、决策实施满一年,各承办单位应当按规定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评估,评估情况书面报告区人民政府。
附件:2026年度云溪区人民政府重大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29日
附件
2026年度云溪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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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提请区人民政府 决策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承办单位 |
会同单位 |
提请区人民政府决策的 依据、标准 |
时间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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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殡仪馆回购 |
岳阳市云溪区民政局 |
区城发集团 |
1.《民政部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阶段第二季度工作要点》;2.民政部专项行动工作专班046号《关于推进殡仪馆回收的工作提示》 |
2026年8月底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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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分范围的通告 |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云溪分局 |
各镇(街道),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 《湖南省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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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底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