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3060018111/2026-2364093
  • 统一登记号:YXDR-2026-00001
  • 发布机构:区政府办公室
  • 信息状态:
  • 生效日期:2026-03-03
  • 信息时效期: 2031-03-03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文号:岳云政通〔2026〕2号
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通告
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2026-03-03 15:35   浏览量:1   | | | |

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通告


  为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通告如下:

  一、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指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的陡坡地或者二十度以上的风化花岗岩、紫色砂页岩、红砂岩、泥质页岩等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

  二、全区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94.52公顷,其中云溪街道67.02公顷、长岭街道10.95公顷、陆城镇5.3公顷、路口镇11.25公顷,具体图斑见附件。禁止开垦陡坡范围可到区水利局查询(地址:岳阳市云溪区云中北路20号;电话:0730-8413420)。

  三、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禁止开垦种植农作物;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四、已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退耕,植树种草。耕地短缺、退耕确有困难的,应当修建梯田或者采取其他水土保持措施。

  五、违反本通告规定,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附件:云溪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图.docx


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政府    

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