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一级泵站排泥水回收处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信息公示
来源:区环境保护分局   2020-01-07 16:08   浏览量:1   | | | |

  经审议,2020年1月7日,我局拟批准《关于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一级泵站排泥水回收处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云溪分局

  联系电话:0730-841205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一级泵站排泥水回收处理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陆城镇长江边

建设单位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环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一级泵站排泥水回收处理建设项目位于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陆城镇长江边,项目总投资2021.3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21.35万元,占总投资的100%。项目属排泥水回收处理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对现有排泥池、泥水提升泵(P611、P612)增设液位监测与泥水提升泵远程控制功能;新建调节(浓缩)池(290m2)1座,缓冲池(57m2)1座,上清液池(37m2)1座;新增排泥水干化装置及2层框架结构脱水间1座(187m2/374m2)。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为:排泥水干化装置加药系统溶药(PAM)用水及PAM干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切实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做好环境管理和监控计划,对裸露地面采取设置防尘网或者防尘布等措施,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作业时间,施工期间的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要求。
2、废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主要废气为泥水中的微量臭气,通过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减少臭气排放。项目臭气须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无组织排放源新扩改建二级浓度限值。
3、废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无新增废水排放,泥水浓缩后的上清液回流至原水配水池进行回收处理;泥脱水的分离液等排水均排入现有排泥池进行回收处理。
4、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泵、刮泥机、脱水机等转动机械,通过合理布局,减振、消声、隔声等降噪装置,另外在厂区周边绿化,减缓噪音影响。项目噪音要求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防治工作。项目施工期主要固体废物为排泥水脱水后的泥饼。排泥水脱水后的泥饼属于一般固废,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修改单的要求储存处置。
6、加强营运期环境风险防范,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进行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杜绝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
7、加强环境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措施,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环保人员,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云溪分局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