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2021年9月24日,我局拟批准《关于临湖公路(坪田村至果树咀中桥)市政提质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云溪分局
联系电话:0730-841205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临湖公路(坪田村至果树咀中桥)市政提质改造工程 |
建设地点 |
岳阳市云溪区G107坪田村至果树咀中桥 |
建设单位 |
岳阳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衡润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临湖公路(坪田村至果树咀中桥)市政提质改造工程位于岳阳市云溪区G107坪田村至果树咀中桥。项目全长8.5km,设计车速80km/h,路基宽度26m,总投资9921.4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00万元,占总投资的5.03%。主要建设内容为:G107坪田村至果树咀中桥段内原水泥混凝土路面白改黑及沿线附属设施进行更新、修善、增设,并配套建设相应材料堆放及施工生产区、配套工程及环保工程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及各类施工机械排放的燃油废气、沥青烟等。通过采取边界围挡、物料遮盖、定期洒水等措施减少扬尘;采用尾气达标机械和车辆、加强日常保养、合理安排工序等措施减少燃油废气的产生;通过采用商品沥青混凝土、先进施工技术等措施减少沥青烟的产生,并避开环境敏感时间点施工,合理安排尽量缩短施工时间。施工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施工期各类废水按要求应收尽收、合理处置,严禁通过自设的管道或排口排入周边水域。其主要废水为施工废水、路面冲刷雨水、各类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等。施工废水、路面冲刷雨水、各类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沉淀处置后回用于施工降尘,不外排。 3.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原有路面混凝土、沉淀池沉渣、生活垃圾等。原有路面混凝土经现场再生水稳处置后与沉淀池沉渣一并回用于工程建设,不外排;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合理处置。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施工期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合理布局,并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中的限值标准。 5.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项目合理安排施工时限,尽量缩短施工时间;规范设置材料堆场、施工生产区和沉淀池,采取必要防渗措施;施工完毕后及时进行土地整治,恢复原有土地类型,及时做好线路两侧绿化措施;严格按照声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内容及结论落实好各项噪声防控措施,并持续强化施工期废水、废气、废渣等污染源收集管控,有效减缓周边生态环境影响。 6.加强施工及营运期风险防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防止风险事故的发生;加强公路维护和管理;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建立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云溪分局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