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岳阳市云溪区委
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政府
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东洞庭湖水环境治理任务依然繁重”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根据《岳阳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东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岳办〔2021〕13号)要求,现将我区负责的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东洞庭湖水环境治理任务依然繁重”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反馈问题
东洞庭湖水环境治理任务依然繁重。2020年1-8月,岳阳楼、洞庭湖出口、鹿角、东洞庭湖、横岭湖、虞公庙、扁山、南湖等断面水质超三类标准,主要是磷超标;华容县、岳阳县、湘阴县部分断面水质同比出现下降;华容县、岳阳县地表水考核断面全面省排名靠后。
二、整改目标
按省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实施方案(2018—2025年)>的通知》(湘政发〔2019〕20号)要求落实整改,各断面水质稳定,逐年向好。
三、整改措施
1.落实水质控制断面日常巡查、监测预警、分析研判、枯水期应急等管控措施。
2.实施水环境综合治理,强化工业企业达标排放管理、生活污水截污处理、农业面源持续削减、水产养殖尾水达标等长效治理工作。
3.2021年底前建立健全水质控制断面“断面长”负责制、日常巡查、监测预警、分析研判、枯水期应急等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完成《湖南省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实施方案(2018-2025年)》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
四、整改完成情况
通过一系列有力举措,在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治理方面取得了较为显著的阶段性成果,朝着既定整改目标稳步迈进。在水质控制断面管控上,日常巡查、监测预警等工作已形成常态化机制,枯水期应急响应能力得到提升,有效应对了可能出现的突发水质问题,保障了水质在关键时段的稳定。水环境综合治理方面,工业企业达标排放管理成效显著,大部分企业能够严格遵守排放标准;生活污水截污处理设施不断完善,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有所提高;农业面源污染持续削减,通过推广生态农业等措施,减少了化肥农药的使用量;水产养殖尾水达标排放工作也在有序推进,部分养殖区域尾水排放质量得到改善。国控水质断面和其他重点水质断面“断面长”负责制逐步落实,考核机制不断健全,各方责任得到进一步压实,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同时,已顺利完成《湖南省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实施方案(2018-2025年)》部分年度工作目标,洞庭湖水环境质量整体呈现稳中向好的趋势。
五、区级核查结果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办〔2021〕29号)和《岳阳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东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岳办〔2021〕13号)要求,我区已组织生态环境分局、区发改局对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该问题的整改措施已经落实,整改目标已经实现,达到了验收销号的标准。
六、后段工作措施
为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持续改善洞庭湖水环境质量,后段将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1.深化水环境综合治理。继续加强工业企业废水排放监管,推动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加大生活污水截污处理力度,完善污水管网建设,提高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效率。 深入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广生态农业模式,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加强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推广循环水养殖技术,减少尾水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2.完善“断面长”负责制和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断面长”负责制,明确“断面长”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其能够有效履行职责。健全考核机制,将水质改善情况、污染源管控效果、长效机制建设等纳入考核指标体系。加强考核结果的应用,将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资金拨付等挂钩,增强考核的激励和约束作用。
3.加强科技支撑和人才培养。加大科技投入,引进和研发先进的水质监测、污染治理技术,提高水环境管理的科学性和精准性。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水环境管理队伍,为水环境综合治理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4.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加强水环境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水环境问题的认识和保护意识。鼓励公众参与水环境管理,建立公众举报和奖励机制,激发公众参与水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加强社会监督,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水质监测数据和治理进展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中共岳阳市云溪区委
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