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举行拟收回岳阳市云溪区弘善福园公墓殡仪服务独家经营权及殡仪相关资产听证会的公告  
来源:云溪区民政局   日期:2026-05-08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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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拟收回岳阳市云溪区弘善福园

公墓殡仪服务独家经营权及殡仪相关资产听证会的公告

 

2005年5月,云溪区民政局授予云溪区弘善福园公墓殡葬和殡仪服务独家经营权,期限为50年。

根据《殡葬管理条例》关于“强化殡葬行业公益属性”的规定、《湖南省实施〈殡葬管理条例〉办法》和湖南省民政厅等十八部门《关于健全完善湖南省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的实施意见》(湘民发〔2025〕32号)关于加强殡葬公益属性、以强化公益优服务严监管为主线的工作要求,以及岳阳市委、市政府关于中心城区殡葬秩序整治和殡仪馆公益回归的工作部署,为推进云溪殡仪馆服务回归公益属性,满足社会公共利益需要,云溪区民政局拟收回岳阳市云溪区弘善福园公墓殡仪服务独家经营权及殡仪相关资产。

为广泛听取拟收回岳阳市云溪区弘善福园公墓殡仪服务独家经营权及殡仪相关资产的意见和建议,云溪区人民政府将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拟收回岳阳市云溪区弘善福园公墓殡仪服务独家经营权及殡仪相关资产。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1、时间:初定于2026年6月10日上午9:00 

2、地点:云溪区民政楼会议室

三、听证参加人员

1、听证会代表(公众代表)。

2、旁听代表若干名(自愿报名,随机选取确定)

四、公众代表和旁听人员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均可以自愿报名:

1、单位住所或者经营地址在云溪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单位;

2、居住在云溪区,年满18周岁、享有政治权利、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3、熟悉殡仪服务独家经营的社会各界人士和关注殡仪服务的广大群众。

五、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报名统一使用《听证会报名表》(附后),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9日下午17:00。报名可采用现场或网上邮箱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地址:岳阳市云溪区民政局310办公室提交报名(云溪区云溪大道155号,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联系人:李取取;

联系电话:07308419110;     

网上报名邮箱为:389420246@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听证会报名+姓名+联系方式” 

六、公众代表和旁听人员确定方式

1、根据报名情况,按照广泛性和代表性原则随机确定参加听证会的公众代表和旁听人员。

2、云溪区人民政府在召开听证会的同时,继续向外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6月9日下午17时。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提出意见和建议,意见和建议请通过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反馈到报名邮箱。

联系单位:岳阳市云溪区民政

联系人:李取取;

联系电话:07308419110;         

联系邮箱:389420246@qq.com;             

收件地址:云溪区云溪大道155号(岳阳市云溪区民政局)  

 

特此公告。

                     

             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政府  

                                         2026年5月8日     

 

 

 

 

 

 

 

附件1

听证会报名表

姓名

 

联系电话

 

证件名称

 

证件号

 

文化程度

 

年龄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职业

 

职务

 

 

报名理由

 

 

听证

机关

意见

 

 

 

签字(盖章):

 月  日

申请人签名

 

申请日期

 

 

说明:

1、本表仅供参加听证会使用。

2、听证机关有权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参会代表。

3、被确定为参会代表的,必须本人参加,不可委托他人。

 

 

附件2

关于拟收回岳阳市云溪区弘善福园殡仪

独家经营权及相关资产事项的情况说明

 

为规范我区殡葬行业管理、还原殡葬服务公益属性,区民政局拟依法收回岳阳市云溪区弘善福园公墓(个人独资,下称 弘善福园)殡仪服务独家经营权及殡仪相关资产,现就项目基本情况说明如下:

一、主体及项目历史沿革

1.主体工商概况:弘善福园2005年11月3日注册成立,为个人独资企业,登记投资人毛喆敏(100%出资),实际出资人为李继文、曾水平,无书面合伙协议;注册地址云溪区云溪乡胜利村蔡家组龙王山,经营范围含殡葬服务、墓穴出售、食宿配套等,有效存续经营。

2.项目审批由来:2003-2004年经云溪区政府、岳阳市发改委、湖南省民政厅逐级批复立项,批准占地150亩,建设集殡仪馆、火化设施、公墓山一体的经营性殡葬项目;2005年区民政局与朱秀云签约,授予其云溪区殡仪独家经营权、合作期限 50 年,约定经营者按年纯利 10% 缴纳管理费,独家经营主体为弘善福园。2007 年朱秀云退出,将独家经营协议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李继文2009年,弘善福园获批试运营,2013年承接长岭炼化全部殡仪业务并实际运营相关场地。

二、现有资产现状(殡仪相关)

(一)土地权属

名下合规出让土地分多宗国有出让用地(合计约45920.3㎡,后拆分至弘善福园、李继文名下);实际殡仪经营超红线占用胜利村蔡家组集体土地 27307.69㎡,未完成征地报批手续,集体土地权属仍属村组,经营者自述已支付补偿但无书面凭证。

(二)建构筑物与设备

1.园区共计21处殡仪配套建筑(办公楼、礼厅、火化车间、食堂、配套用房等),仅8栋完成不动产权证办理,剩余配电房、商店、多栋业务用房均属无证建筑;已办证房产登记用途多为工业用地,与殡葬实际用途不符;门卫、宿舍等多处办证建筑已拆除,现使用建筑为原址无证重建。

2.礼厅(湘2017云溪不动产权0001297号)抵押工行岳阳自贸区支行(担保1550万元)、办公楼(湘2017云溪不动产权 0001201号)抵押岳阳农商行云溪支行(担保 821.41 万元),两处房产受限无法过户;办公楼经营者承诺远期拆除,食堂对外发包给羊羊餐饮店至2029年。

三、用工情况

现有在岗员工41人,扣除实际投资人及直系亲属5人后剩余在岗36名普通职工;收购收回资产后原企业计划解聘绝大部分员工,根据弘善福园反映的情况初步估算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约 200 万元;还需进一步核实全员社保缴纳、工资足额发放佐证材料进行测算。

四、本次征求意见核心内容

现就收回原独家殡仪经营权、依规收回殡仪相关资产事项,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建议,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